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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新增1.3亿元财政投入

    信息发布者:lzw18007768271
    2019-04-14 12:01:43   原创

    百色市是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的地区,是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人难、留人难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计划引进医疗卫生人才3512人,实际引进2427人,聘用率69.11%,流失281人,流失率11.58%。在当前决战贫困决胜小康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期,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百色市进一步解放思想,及时研究出台新政策,构建乡村医生引留“强磁场”,切实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去年以来,百色市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组织专项攻关小组深入基层调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百色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近日,该政策文件正式出台,通过采取大幅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简化招聘程序、拓宽流动渠道、岗位聘用优先等政策措施,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人、留人构建了“强磁场”。经测算,该市仅在提高村医和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外人员补助方面,每年财政投入将增加约1.3亿元。

    新政策有以下五大亮点


    一、大幅提高待遇,乡村医生岗位更具有吸引力。

    新出台的政策在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方面提出了具体新举措。

    对于乡镇卫生院新聘用人员,入职时即办理享受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并高定2个薪级工资。规定2017年以后新进的其他在职同类人员现行薪级工资未达到上述新聘人员薪级工资的,同等享受上述高定工资政策。

    对于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规定不低于市本级财政聘用编外人员最低工资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

    在村医待遇方面规定实行“乡聘村用”,补助按照当地村(居)民委副主任补助标准落实。今后村医在职工资待遇随所在地“村两委”定工干部待遇调整同步调整。根据当前该市12个县(市、区)村(居)民委副主任的现行补助标准(最低的每人每月1310元,最高的达1900元),村医的补助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至少提高到1310元;最多可提高到1900元,相当于原来的6倍。


    二、鼓励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对艰苦边远地区村医更加关爱。

    新政策规定,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村医,在保障基本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其取得相应职称、相应学历的标准,分别再给予额外补助,鼓励村医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

    比如,对纳入管理的一类艰苦边远地区的村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学历的每人每月增加300-400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卫生系列初级(师)职称或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每人每月增加500-600元;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或国家承认的医学类本科学历的每人每月增加700-800元;取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每人每月增加1200-1500元。

    对纳入管理的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村医,在此基础上实行差异化补助,每人每月再增加200-300元。


    三、简化招聘程序,优秀人才招录方式更加便捷。

    新政策进一步简化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招聘程序,达到一定条件者可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减少了层层筛选的环节,使优秀人才招录方式更加便捷。

    比如,对于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由用人单位直接通过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

    对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通过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

    在招录条件方面,政策还规定对于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而且可不设开考比例,由各县(市、区)自行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


    四、拓宽流动渠道,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更广阔。

    新出台的政策,对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所有用编人员实行“县聘县管乡(镇)用”,改变了以往必须限制在同一个地方服务期限的要求,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职业发展限制松了绑,提供了更广阔的前景。

    在聘期内,允许通过申请调动到全市其他县(市、区),但必须在乡镇卫生院。这为一些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人员想申请跨县(市、区)调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聘期满后,可以申请到全市范围内的其他事业单位工作,需采取用人单位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的方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新政策切实拓宽了乡镇卫生院的事业编制人员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渠道。


    五、职称即评即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更优先。

    新政策对乡镇卫生院(不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称即评即聘”原则,允许“低职高聘”,破解了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上聘不上”的难题。

    根据新政策规定,此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取得的职称和实际工作能力,可按程序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四级、七级或十级。


    新政策还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工作累计满25年的人员(不含定向评价取得职称的人员)到全市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四级或七级,取得中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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